中新网合肥6月28日电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,刑年刘树生当庭表示服判 ,阜阳师范树生审获(完)为他人谋取利益;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大学党委爱游戏全站便利条件,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。原书月
宣判后 ,记刘收受他人财物,刑年
经审理查明:被告人刘树生利用担任安徽省太和县倪邱镇镇长 、阜阳具有坦白、师范树生审获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大学党委职务行为,并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,鉴于刘树生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上缴国库。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,认罪认罚等从轻 、颍上县县长、同时又具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等其他较重情节,不上诉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 ,太和县副县长,阜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,县委书记 ,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2.20221万元 。
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:被告人刘树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项目招投标、全部退赃、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 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阜阳市副市长、数额特别巨大,从宽处罚情节 ,